【资料图】
公示、聘用管理
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,不再组织递补。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,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最低服务3年(含试用期)。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的,取消聘用资格,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。
其他事项
(一)对在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35号)等政策法规进行相应处理。
(二)笔试、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,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。
报名咨询电话:027-87753225(洪山区司法局)027-87393002(洪山区人力资源局)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27-87397063(洪山区);
标签: